九江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  首页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具体要求,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速推动我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九江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目标定位,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全面贯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发展路径,全面建设具有九江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动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质发展。以多方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更多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领域转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

2.坚持创新引领。以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积极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展障碍,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在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3.坚持严格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诚信体系,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4.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和政策协同联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更加协调、更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至2026年,全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更加完备,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核心专利布局重点突破、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地理标志产业化能力不断增强。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理念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制定完善九江市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九江市知识产权配套政策,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知识产权创造产出更加高质。全市知识产权主要产出指标稳步提升,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58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58件,在2023年年底的5.79件、1.53件、29件基础上实现倍增;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万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到26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2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件,著作权登记持续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更加显著。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放大效应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交易更加活跃,主导产业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合作、助力乡村振兴作用进一步发挥,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超过100家。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进一步拓宽,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有机衔接更加顺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考核绩效有明显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率达到10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90%。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运转顺畅,知识产权工作、政策及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更加充分,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全市80%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新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3家。

——知识产权基础支撑更加夯实。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数累计达100人以上,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1000人次。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顶层设计,健全知识产权治理新体系。

1.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统筹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九江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专班作用,完善职责明确、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省、市、县合作会商机制,做深做实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对财政资金投入数额较大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围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试点城市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九江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创新载体建设。全力打造一批特色优势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战略运用能力显著的知识产权试点县、试点园区,积极推进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创建,加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设符合九江产业发展需求的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于突破产业发展瓶颈、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聚焦提质增量,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新活力。

1.加快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持续推进发明专利提质倍增行动,着力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等企业的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加快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维持年限长的核心专利,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积极鼓励市场主体申请PCT国际专利,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支持高价值区域品牌培育。聚焦区域品牌和特色产业,加大对具有国际影响力知名商标品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品牌)的培育和布局,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提升品牌资产价值、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面向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指导和服务。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培育一批版权产业龙头和重点示范园区(基地),打造特色版权产业集群,提升版权服务产业能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培育。积极申报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地理标志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地理标志九江品牌,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支持地理标志行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食品)展览展销活动,推动九江地理标志产品走向全省、全国、全世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高价值产出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促进和引领作用,鼓励县(市、区)、园区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出台知识产权激励创新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政策的衔接联动,强化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协同,释放政策叠加效应。不断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引导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聚焦创新引领,建立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新机制。

1.完善专利导航运用模式。支持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帮助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分析运用,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促进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高度匹配,助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减少企业创新风险,节约研发时间。深化专利导航成果应用,为实施研发立项、区域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等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宣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实施国家标准,加强核心专利有效供给,不断提升专利导航成果运用与资源对接,助力产业创新和区域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实施技术转化成果,促进企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深入挖掘本地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产业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引导企业加速技术转化应用,助力企业发展转型升级。鼓励产学研结合,支持校企、院企深度合作,增加专利技术有效供给,加快落地转化。促进高校院所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登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分担机制,规范“九派知融通”业务,优化风险补偿方式,降低企业成本。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支持和引导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扩大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九江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

4.加强高校专利转化运营中心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有效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等增值服务,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快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让许可。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加速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现行有效存量专利,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四)聚焦规范治理,凝聚知识产权保护新合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配置,密集组织专业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形成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调配与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加大行政监管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权假冒专利、商标、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案件的打击力度。结合各种专项行动,重点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专利的假冒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推行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构建高效协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建设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九江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深度融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优势资源,深化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建设,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就近审理、示范审理,促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九江海关、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4.发挥平台快保护作用。完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及时处理解决本市范围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问题,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维权等相关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争取申报建立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保护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五)聚焦优化供给,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新工程。

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获取便利化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平台的引领示范效应,以知识产权联盟的形式增强知识产权协同创造能力。围绕服务制造业“9610”工程,全力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带动我市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建立健全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借助创新产业园等孵化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服务力度,聚集创新资源打造一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鼓励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加大对市内、市外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支持和培育现有的服务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创新专利申请、运营、维护、布局等一揽子“管家式”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及维权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互补互促,推动重点企业和园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派驻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及时披露执业信息,加强失信惩戒。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专项整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开展商标代理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聚焦强基固本,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新举措。

1.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力度。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养一批知识产权意识强、业务能力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着重培养一批懂业务、懂法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聚焦知识产权多层次人才培养,推进知识产权人才评聘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各类知识产权资格考试,着重加强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代理师、知识产权律师等人才培育。加强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加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培育,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主题教育,针对青少年进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教育。(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协、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创新知识产权宣传方式,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范围,提升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持续在“3·15”“4·26”等时间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将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经常性深入企业,定点宣传,指导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九江海关、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九江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专班,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办、九江海关、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市贸促会、市科协、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等相关部门为专班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推动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的必要经费。强化知识产权、科技、商务、金融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为主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监督考核。九江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对本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督查通报力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强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高效有序完成。

(四)强化普及宣传。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宣传试点强市建设成果、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浓厚氛围,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