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知识产权局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lnipo.gov.cn/)和微信公众号知识产权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请参见《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并且由知识产权局制作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公开由知识产权局制作的政府信息。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120-36352424;传真:120-86916000 电子邮箱:zscqjzwxx@163.com ;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邮政编码:110003 。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公开不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应填写《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附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附件邮寄到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电子邮箱:zscqjzwxx@163.com ;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邮政编码:110003 。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公开不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应填写《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